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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信息

        【来源】:办公室 |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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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6月,根据京编办事〔2019〕67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团市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函》,同意成立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工中心”),为团市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承担本市社区青年工作阵地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调查研究、培训交流以及有关活动等。社工中心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事业发展部、队伍建设部、联络服务部。

        (二)单位职责

        社工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团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秉承“唯实、求真、科学、向上”的工作理念,围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规范标准、岗位职责、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程度等内容积极作为和努力探索,在活动项目、理论研究、行业标准、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打造具备北京特点、首都特色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品牌。其主要职责是:

        承担本市社区青年工作阵地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调查研究,培训交流以及有关活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87.63万元,因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首次编报年度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8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12%;项目支出880.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7.63万元,因本单位为2021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首次编报年度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34%;教育支出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 卫生健康支出24.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1年度决算1,140.2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4.19万元,下降12.59%。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21年度决算1,14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4.19万元,下降12.59%。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政府过紧日子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4万元,下降94.8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4万元,下降94.88%。主要原因: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压缩了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决算43.9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43.9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 “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24.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6万元,下降9.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24.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6万元,下降9.16 %。主要原因:根据我单位实际人员变化及社保年度基数调整情况,年中对部分社保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27.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30万元减少0.30万元。其中: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30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压减了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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